2019年上半年落下帷幕,在这期间,国家针对楼市的大、小政策似乎从未间断。这些新政影响着全国各地的市场走势,已然成为楼市走向的风向标。在过去的半年间,贵阳、全国都产生了哪些新规?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全国篇
01
原则同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原则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02
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
1月15日,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严禁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妥善处理存量土地储备贷款,促进依法解押并合理供应;加强土地储备信息报送。
03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2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的政策通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04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认房认贷
4月12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价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价30%;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价60%。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05
实施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
4月17日,自然资源部制定实施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并调整确定。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要适当减少供地;18-12个月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6个月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06
重申坚持房住不炒,落实长效机制
4月19日,主席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07
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
5月6日,发改委就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指出,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08
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的土地免征房产税
5月29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费用。
09
允许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
6月17日,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通道,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贵阳篇
01
住建局:强化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
2月15日,贵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搜索房地产市场创新发展机制,强化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经营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
02
市政府: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4月2日,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践行大数据理念,切实增强公开透明度,防范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保障管理工作,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资金和安置房源要足额到位,其中货币补偿金额于房屋征收工作启动前的首次专户存储量,应不低于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总成本的30%,专款存入房屋征收专户监督使用;实物补偿量按建设项目的被征收房屋量实际测算落实到位。
03
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至60万元
5月14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通知指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含铁路沿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04
新增15万套以上人才安居房
5月17日,贵阳《关于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若干措施》。文件指出,2025年前,规划建成10个左右“匠天下”特色人才小镇;新增15万套以上高品质人才安居房。
05
贵阳一级商住地基准地价7670元/㎡
6月5日,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实施细则》。细则指出,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按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途进行分类定级。
住宅用地分为商品住宅用地和政策性住宅用地两类,其中商品住宅用地分6级,1级出让基准地价7670元/平方米,6级出让基准地价1330元/平方米。
商业用地分为商服用地、市场用地、商务办公旅馆用地、公共娱乐用地、总部经济办公用地和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六类,1级商服用地出让基准地价13300元/平方米,1级商务办公旅馆用地出让基准地价788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