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获悉,4月份,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23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
4月份,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八大类同比涨幅呈现“六升二降”的态势。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4.6%,影响CPI上升约1.3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9%,菜类上涨12.4%,畜肉类上涨6.0%,禽肉类上涨4.1%,蛋类上涨4.5%,干鲜瓜果类上涨6.1%,茶及饮料上涨6.2%,在外餐饮上涨4.9%,影响CPI上升分别约为0.93、0.37、0.27、0.06、0.03、0.13、0.04、0.36个百分点。另外七个大类除生活用品服务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同比分别下降0.5%、0.3%外,其余全面上涨。其中,衣着、居住、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2.3%、2.0%、0.3%、0.6%、4.2%。
针对4月份贵阳市CPI运行情况,据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分析,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对总指数上涨的影响程度为57.87%,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同时,受原料药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上涨4.2%,影响CPI上升约0.32个百分点,成为除食品烟酒类外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此外,翘尾因素影响大。据测算,与上年同月相比,在4月份2.4%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中,翘尾因素影响约占1.6个百分点,占比66.67%;新涨价因素影响约占0.8个百分点,占比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