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近期,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对沪昆高速红枫湖路段等21处重大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治理,明确了治理区间、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整改验收通过后报省人民政府销号。
贵州省对公路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国省干道实行省级挂牌督办,农村公路重点实行市县级政府挂牌督办。
省政府明确各级政府要将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新、改、扩建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建立完善重大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重大问题。
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工作,提出建议整改措施。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财政预算,负责制定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年度计划和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