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部地区某农商行人士处获悉,省联社在近日的一次会议上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贷款占比高于20%的农商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房地产贷款。
此外,同时要求房地产贷款占比低于20%的农商行,严禁违规为“四证”不齐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严禁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
省联社还要求,加强房地产贷款的贷后管理,销售资金必须回流到客户在农商行开立的监管账户,按销售进度归还项目贷款,防止资金被挪用。
央行曾公告,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
今年7月末,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记者注意到,10月8日起,房贷利率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利率换锚后,部分银行房贷利率相对有所上浮。
央行要求,10月8日后,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9月20日最新发布的LPR数据显示,5年期以上的LPR依然维持4.85%,但1年期的降5个基点。中长期利率基准未变,与政策层维持房贷利率水平稳定的意图一致。
按照央行的这一要求,若按揭期限在5年以上,目前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5%。
此前,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参照贷款基准利率表上下浮动,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0%。
虽然换锚后,定价基准有所下调,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房贷利率维持在5%以上的银行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