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安新区办公室印发《贵安新区支持商业贸易、会展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产业项目建设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明确,贵安新区将充分发挥城市商业综合体、会展综合体、高品质酒店、文化旅游、健康养生项目对优化经济结构、加大有效投入、完善城市功能、活跃区域市场的重要作用,推动贵安新区现代商业贸易、会展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大做强城市服务经济、消费经济、会展经济、创新经济、旅游经济,全面提升贵安新区的城市品质,全面推动贵阳贵安融合发展。
据悉,出台该《措施》,旨在引导、推动开发建设单位切实从“开发商”“投资商”向“经营商”转变,开展特色经营、品牌创建、错位竞争,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努力打造贵安新区新商圈。
《措施》有效期为3年,适用于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且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均在贵安新区缴纳(不含分支机构预缴),经认定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会展综合体、高品质酒店、文化旅游、健康养生项目。
根据贵安新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商业贸易、会展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类项目,经审核认定后可享受本政策支持,具体项目类型均不含住宅、公寓。
《措施》明确,政策支持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应为集商业、购物、餐饮、社交、文娱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具有特定城市风貌的综合性建筑,地上商业部分建筑面积需达到15万平方米,且总投资超过15亿元,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和影响;支持的会展综合体项目地上商业部分建筑面积需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且总投资超过15亿元,投资商自持商业物业面积比例达到主体计容商业建筑面积的50%以上;政策支持的高品质酒店需按照国家星级旅游饭店硬件和软件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通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政策支持的文化旅游项目商业部分投资额需超过10亿元,投资商自持商业物业面积比例达到主体计容商业建筑面积的50%以上;政策支持的健康养生项目地上计容部分建筑面积需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且总投资额需超过10亿元,投资商自持商业物业面积比例达到主体计容商业建筑面积的50%以上。
符合项目标准要求的投资商可向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招商引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认定申请。贵安新区要求,所有类型项目规划、选址须符合贵安新区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筑物要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项目业主持有的建筑产权,自持时间不得低于10年(自持物业持有时间的起始时间点以项目开业运营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不允许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商业运营面积不得低于项目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90%。
对经认定的新建城市商业综合体、会展综合体、高品质酒店、文化旅游、健康养生项目,贵安新区将建立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时,实行优先办理制,实行项目“一事一议”扶持政策,提供优质、快速的服务;在项目立项、报批、建设中所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摘牌价超出80万/亩的差额部分由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予以等额产业扶持资金奖励,奖励办法按照贵安新区产业扶持资金奖励办法执行,此产业扶持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建设、生产和运营使用。